王金平先生、飛羚電機、勤學等三項代辦獎助學金專頁
(下載「申請表及各院積分量表」手機請改橫式,往下滑)
一、申請登記表單連結網址https://reurl.cc/oVGEDl
受理申請公告(申請前 請務必詳閱本網頁)
【校內獎助學金】(含本校直升碩一新生)115-1 校內代辦「王金平先生關懷揚鷹生獎助學金」、「飛羚電機關懷揚鷹生獎助學金」及「勤學獎助學金」等3項代辦獎助學金,請於115/9/24(四)傍晚5點前,送件生輔組((學院特色項目佐證可後補至9/29)),餘請務必詳閱下列事項說明。
二、※注意事項
※115-1申請截止時間:115年9月24日(四)傍晚5點截止。
※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含本校直升碩一新生)大一第二學期至碩班、中華民國籍、非延修生、非進修學院學生、具本校前一學期成績單操行成績達85分、未受記過處分(由本組統一查核)、未獲本校其他校內代辦清寒獎助學金或教育部「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具下列任一項揚鷹生資格、且無不得兼領事項之在學學生。
揚鷹生資格(符合下列任一項)
- 經濟不利學生:
(1)低收 (2)中低收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4) 114學年弱勢1至6級(需於115/9/20~10/20前上線申請弱勢1~6級助學金(原「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業經教育部於115.6更名為『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 』)。 - 具下列任一項資格: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之身心障礙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需於115第1學期完成學雜費減免手續)
(2)原住民族學生 (3)懷孕或撫養未滿3歲子女之在學學生 - 家庭突遭變故經本校審核通過者
※兼領限制
- 本3項代辦獎助學金經費來源為捐款,不涉及政府機關經費。
- 可兼領「廣源助學金」、或「啟導揚學」等揚鷹獎勵金,但得作為錄取審查考量因素。
- 本三項代辦獎助學金不得兼領本校其他校內代辦清寒獎助學金或教育部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之「生活助學金」、及已核發之115年試辦「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
※名額及金額
- 金額:每名獎助學金2萬元。
- 名額(分上下學期:自115學年起,本校校友飛羚電機公司董事長 唐進財先生捐款加碼百萬共計200萬元,名額新增50名(含專屬大一新生名額30名)
(一)每學年第一學期名額 50名:王金平先生20名、飛羚電機20名(不含大一新生專屬名額30名)、勤學10名(科技系保障1名)。
(二)每學年第二學期名額 85名:王金平先生25名、飛羚電機50名、勤學10名(科技系保障1名)。
※積分量表經濟不利認定標準:
【比照弱勢6級規定:學生父母及學生本人3人(已婚者僅加計配偶)最近一年所得加總未逾90萬元、年利息加總未逾2萬元、財產加總未逾650萬元】。
※審查錄取及撥款:
1.經生輔組查核後,送請各學院審查決定錄取順序,並經生輔組複核排除不得兼領者,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錄取名單。
2.本組於接獲學生繳交之學習輔導紀錄後,核發獎助學金金額。
3.獲獎者需於得獎公告規定之期限內,上線填寫或繳交 致謝函或感恩成長回饋單。
三、申請流程
步驟一:
詳閱本網頁內容(含受理申請公告、共用申請表、各學院積分量表、及錄取後應繳文件等檔案)
步驟二:
填寫Google表單
請先備妥資料,上線填寫Google表單「王金平先生等3項代辦獎助學金」網址
https://ppt.cc/fBOa9x
步驟三:
當場掃描QR code 登記交件
截止日前,送件生輔組,並於現場 掃描QR code上線填寫『校內及代辦獎助學金 送件登記表 』,順序如下
/點選本獎助學金名稱/「申請」以選課系統帳密後,請務必詳閱、詳閱、詳閱頁面之申請資料是否正確(含匯款帳號),確認無誤後,方可送出(如有問題,請截圖寄送act5718@gmail.com,告知問題及正確資訊)。
步驟四:
申請書等應繳交文件,交生輔組人員。
四、應繳交資料(請依序裝訂):
(一)共用申請表(含各院積分量表):
1.如下表,請點選下載所屬學院積分量表(手機請以橫式版面閱讀)
2.申請表第一頁需勾選『有 無』學院特色項目資料。
(二)各學院『積分量表』(如申請表第2頁):
(1)如有符合積分量表第三項「參與各院特色狀況」 者,請於該項目文字末,以鉛筆打勾並檢附相關證明(如:前一學期成績單、產業合作實習證明、進入老師研究室、參賽證明......等)。無則請於「參與各院特色狀況」欄位內,以鉛筆加註『無』。
(2)無的話,請於申請表該項目勾選「無」。
(三)本校前一學期"單學期"含班排成績單正本。
四、揚鷹生身分證明:
- (1)低收 (2)中低收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4) 114學年弱勢1至6級(需檢附已申請115學年「弱勢1~6級助學金」截圖佐證)。
- 本列人員除揚鷹生身分佐證資料外,皆須加附學生及父母3人(已婚僅加計配偶)下列「2-1~2-3」文件(申請方式如附檔):
**加附文件***(申請方式如附檔)
2-1:學生及父母3人 半年內之『戶籍謄本(含記事)』:不同戶亦需檢附。
2-2:學生及父母3人 最新一年之國稅局「全國財產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2-3:學生及父母3人 「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綜合清單」。
(1)已完成學雜費減免之身心障礙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請檢附本學期「註冊單」影本或截圖。
(2)原住民族學生:請於戶籍謄本螢光標記自己的族別。
(3)懷孕或撫養未滿3歲子女之在學學生:懷孕學生請檢附媽媽手冊影本或醫生診斷證明。撫養幼兒者請於戶籍謄本螢光標記幼兒姓名。 - 家庭突遭變故經本校審核通過者:請於申請表填列申請序號及效期。
※五、共用申請表與積分量表
※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弱勢1~6級)合格證明下載
請至弱勢助學金申請入口列印查核結果

※檔案下載
1.申請時應繳交資料
- 請詳閱公告,並請於送件申請時,現場上線填寫『校內代辦獎助學金送件 線上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