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工讀助學金申請
一、申辦期限
- 舊生:即日起至 114年6月8日 前,至線上申請。
- 新生:開學日起算一週內 (即日起至 9月15日 24:00 止)。
二、申請方式
請至「學生線上工讀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申請學年度請務必點選「114學年度」。輸入完畢後請點選送出。(檢附證件可用拍照或掃描檔上傳)
三、申請資格
凡具有本校學籍學生(陸生、進修學院及休學期間學生除外),具備服務熱忱與主動學習精神,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均可申請本助學金。
四、錄取標準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60分 以上,且具備以下身分者,得優先錄取:
- 身心障礙學生。
- 原住民學生。
- 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家庭遭變故致經濟困難影響就學,經導師簽署證明。
- 清寒僑外生,由國際事務處審查,並證明其清寒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