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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Student Loans

就學貸款申請資格

(113年2月1日起放寬申貸門檻)

  • 甲級 (免息)
    家庭年所得 120萬元以下。
  • 乙級 (免息)
    家庭年所得 120~148萬元,且學生加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
  • 丙級 (自負全息)
    家庭年所得 148萬元以上,且學生加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
  • 丁級 (免息)
    家庭年所得 148萬元以上,且學生加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

注意: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且無兄弟姊妹及子女者,不可申貸。

重要辦理時程

學校受理期限 (114學年度第1學期):
註冊繳費單開放日起114年9月12日 (開學第一週)

臺灣銀行對保時間:
上學期:每年8/19/30
下學期:每年1/152/28

聯絡與郵寄資訊
郵寄地址: 彰化市進德路1號 (彰化師範大學學務處生輔組 就學貸款負責人 收)
承辦人: 生輔組 柯先生 (分機 5714)
E-mail: s60370@cc.ncue.edu.tw

申辦流程詳解

首次申辦流程 (需臨櫃對保)

第一次申辦就學貸款,需由借貸人連同保證人(監護人或配偶)一同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應備文件:
  1. 借貸人與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
  2. 申貸前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若戶籍不同需分別檢附)。
  3. 本校註冊繳費單
  4. 至臺銀網站填寫完成後列印的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操作步驟圖解:

步驟一、二:臺銀學雜費網,點選「學生登入」後,列印該學期註冊繳費單。

臺銀學雜費網入口 學生登入學雜費網

步驟三、四、五:臺銀就學貸款入口網,註冊會員後登入,填寫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書(對保單),再攜帶所有文件至銀行臨櫃辦理。

臺銀就學貸款入口 填寫貸款金額

同一學程續辦流程

同一教育階段(如大學四年)第二次以後申辦,可選擇「臨櫃對保」或更方便的「線上申貸」。

方法一:臨櫃對保

攜帶「臺銀撥款通知申請書」、「身分證」、「印章」、「繳費單」、「前次貸款申請書(自存聯)」至臺銀辦理。

方法二:線上申貸

前提:保證人及學籍資料未變更,且已成功申貸一次以上。

  1. 金融卡認證:需有臺銀晶片金融卡,於線上完成認證。
  2. 手機簡訊OTP核驗:需使用上次申貸留存之手機號碼接收驗證碼。

詳細操作可參考:臺灣銀行線上申貸-學生端操作說明

研究生、預研生、延畢生申辦

由於學分費非固定,申辦時需預估學分費金額。

方法一:臨櫃對保

  1. 下載並填妥對應的「就學貸款學分費預估表」。 (博碩士/預研生版 | 延畢生版)
  2. 攜帶「預估表」、「註冊繳費單」、「臺銀撥款通知申請書」、「身分證」、「印章」至臺銀辦理。

方法二:線上申貸

於臺銀線上申貸系統的「學雜費」欄位,填入【自行預估的學分費 + 註冊單上的學雜費基數】之總額。

提醒:

  • 建議學分費申貸「預估的最大值」,多貸金額學校會退還銀行,避免因少貸需重跑流程。
  • 延畢生如選課超過9學分,請先電洽出納組(分機5822)修改為「全額」註冊單。

完成對保後,繳交文件至學校

不論採何種方式對保,最後一步都是要將資料繳回學校才算完成註冊!

步驟一:列印校內就貸申請表

學校學生資訊系統 → 獎助學金及學雜費資訊 → 學生就學貸款系統,登入後填寫資料並列印申請表。

校內系統登入

步驟二:繳交/郵寄應備文件

請於辦理期限內,透過以下任一方式將文件送至生輔組:

  • 掛號郵寄
  • 親自送件
  • 舊生線上申貸者可寄送電子檔 (請將所有文件掃描成單一PDF檔)
應備文件清單:
  1.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 (第二聯學校存執聯)
  2. 學校註冊繳費單
  3. 校內就學貸款系統申請表
  4. 住宿契約影本 (有申貸校外住宿費者才需提供)

注意:若貸款金額不足以支付全額學雜費,請親自至生輔組送件並補繳差額。

申貸項目與額度

  • 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務必先至生輔組辦理減免(分機5716),取得更新後的繳費單,再進行對保。
  • 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對保時,貸款金額請先扣除補助費(公立大學為13,600元)。或先向生輔組申請拆單。
  • 生活費:低收入戶最高4萬元/學期;中低收入戶最高2萬元/學期
  • 受疫情影響生活費:需經學校認定,最高4萬元/學期。可下載申請書辦理。
  • 書籍費:最高3,000元/學期
  • 校外住宿費:最高30,000元/學期 (需檢附住宿契約影本)。

相關文件與規定

特殊情況通知 (財稅中心審核後)

家庭年所得 120萬 ~ 148萬

若您收到此通知,需於114年3月26日前補交文件:

  • 狀況一 (免息):學生本人+兄弟姊妹/子女共2人(含)以上,且符合條件(未成年或在學)。
    → 需繳交「乙類通知函及同意書」及戶籍/在學證明。
  • 狀況二 (資格不符):不符上述條件者。
    → 需繳交「乙類通知函及同意書」,並補繳全額學雜費。

家庭年所得 148萬以上

若您收到此通知,需於114年3月26日前補交文件:

  • 狀況一 (免息):學生本人+兄弟姊妹/子女共3人(含)以上,且符合條件。
    → 需繳交「丙類通知函及同意書」及證明文件。
  • 狀況二 (自負全息):學生本人+兄弟姊妹/子女共2人,且符合條件。
    → 需繳交「丙類通知函及同意書」及證明文件。
  • 狀況三 (資格不符):不符上述條件者。
    → 需繳交「丙類通知函及同意書」,並補繳全額學雜費。

離校後還款須知 (問答集)

就學貸款何時開始償還?可以提早還嗎?

應於學業完成/休學/退學後滿一年之次日起,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服義務兵役或實習可申請展延。隨時都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如果還款有困難,有什麼緩繳措施嗎?

符合低所得/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可向臺灣銀行申請「緩繳本金」,本金可緩繳一年(最多4次),緩繳期間利息由政府負擔。若不符合資格但仍有困難,也可專案申請延長還款期間為1.5倍,以降低每月還款壓力。

畢業後繼續升學或有其他異動,該怎麼辦?

若繼續在國內升學,應主動通知臺灣銀行,可將所有學貸合併至最後教育階段畢業後再一起開始償還。有任何戶籍、通訊資料異動,也應主動告知銀行,以確保能收到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