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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外急難扶助資源一覽表

在學期間遭逢急難變故,可依自身條件參考下列資源提出申請;申請前歡迎先洽生輔組承辦人諮詢。

編號 急難扶助名稱 申請條件資格 申請方式與備註
校內急難扶助
1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急難扶助金 適用未具「高教深耕~揚鷹生」資格之在學學生

適用對象:未具「揚鷹生」資格之在學學生。

申請事由:

  1. 在學期間直系親屬重病或死亡,致生活困難,無法繼續完成學業者。
  2. 家庭突遭重大意外(如火災、地震、車禍)或變故(如父母失業、破產等),致生活困難、影響就學者。
  3. 特殊急難(如父母雙亡、由其親屬扶養或無生計能力扶養者、學生本人重病或傷亡),得以專案申請補助。

申請方式:除特殊狀況外,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需檢附學生及父母三人 3 個月內最近一年之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及佐證資料(僑外陸生請檢附清寒證明,並需加會國際處審核、註記意見),送交學務處生輔組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申請流程:學生填寫申請表(含相關證明文件)→ 電洽生輔組何淑芬約面談時段(分機5718)→ 導師、系所主管(僑外陸生需加會國際處審核並註記意見)→ 生輔組送校長核定。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2 王金平先生關懷清寒學生急難扶助金 師獎生亦可申請;以每學年申請一次為原則

適用對象:中華民國籍在學學生,具下列任一條件者:

  1. 學生本人不幸亡故者。
  2. 學生本人受重傷或重病就醫,致生活陷入困難者。
  3. 學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如直系親屬重病或死亡、父母非自願性失業、入監服刑、失蹤達半年、遭父母棄養、破產、車禍、火災、地震或其他天然災害等),致生活陷入困難者。

申請方式: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並檢附揚鷹生資格證明文件及相關佐證資料,送學務處生輔組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申請流程:學生填寫申請表(含相關證明文件)→ 電洽生輔組何淑芬約面談時段(分機5718)→ 導師 → 系所主管(學生需完成經系所主管晤談並簽名之「學習資源輔導紀錄」)→ 諮商輔導中心 → 生輔組送校長核定。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3 校園餐券 申請規定以校園餐券網頁為準

申請資格:經由導師出具經濟困難證明之學生。

申請表種類:依是否具揚鷹生資格分為兩種:

  1. 『非』揚鷹生:校園餐券申請表。
  2. 揚鷹生:王金平先生關懷揚鷹生校園餐券申請表。

申請及發放方式:學生填寫申請表(檢附佐證資料)→ 導師、系所主管審核加註意見及核章(僑外陸生需加會國際處)→ 送生輔組承辦人林秀紀小姐(分機5716)→ 經學務處審核通過後,通知領取餐券。

政府與校友會資源(經生輔組申請)
4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申請規定、表格、Q&A 及應檢附文件,以該網站為準(請點選「檔案下載」及「Q&A」)

適用對象:大學部、年齡未達 25 歲之在學學生(含在學僑生及其家長亡故事件,詳該基金 Q&A 網頁 Q16)。同一事件限 1 戶 1 名申請,並以 1 次為限

經濟門檻:除特殊狀況外,父母與學生三人 3 個月內最近 1 年之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所得合計未逾 100 萬元、財產未逾 1,000 萬元。

申請期限:事實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例外:具「重大傷病證明」者,於效期內皆可申請,惟不得重複請領)。

申請事由:

  1. 學生本人:(1) 因傷病連續住院達七日、或意外死亡(不含其原因事實可歸責於學生之故意違法行為)。(2) 具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證明(詳 Q&A):如罹癌、腦中風、急性腦血管疾病、脊髓損傷等健保局認定之重大傷病範圍。(3) 遭受父母或監護人虐待、遺棄或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家庭,並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收容者。
  2. 父母(監護人,含養父母或離異之親生父母):身故死亡、具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證明(詳 Q&A)、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詳 Q&A)、非自願離職、入獄服刑或失蹤達六個月。
  3. 其他:因家境特殊、清寒或遭逢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經教育部專案核准。

申請方式:同一事由以戶為單位申請;除特殊狀況外,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學務處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5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代辦白沙文教基金會學生急難救助 限經本組視個案狀況,主動通知學生提出申請

適用對象:本校在學學生、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申請條件:限經本組視個案狀況,通知輔導學生申請者。

申請事由:

  1. 家庭突遭重大意外(如火災、地震、車禍),或發生重大變故或特殊急難致生活困難、影響就學者(如父母失業、破產、重病、死亡等)。
  2. 學生本人受重傷或重病就醫者。

由生輔組視個案狀況,主動通知學生填寫申請書提出申請。

校外急難救助
6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 詳細規定以該網頁為準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適用對象:大學部在學學生、非公費生;其餘請詳閱該急難濟助網頁。

申請方式: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7 中華民國諸聖功德會「諸聖功德會急難濟助」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例外:申請罕見疾病補助不在此限)

適用對象:在學學生、同意接受該會家訪,且具下列任一事由:

  1. 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困難,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申請喪葬補助須於出殯前提出;出殯後請改申請急難濟助)。
  2. 申請罕見疾病補助。
  3. 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屬於前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申請方式:除罕見疾病補助外,均請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8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適用對象:在學學生、同意接受該會家訪。

救助項目:貧戶之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等特殊變故;如有非上述情形但確有救助需求者,另以個案辦理。

申請方式: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家庭經濟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9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看見希望 安心就學】方案

適用對象:在學學生、家庭經濟困難,且「家庭同意」由慈濟志工前往拜訪關懷者。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送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10 臺東縣「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管理吳金玉、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急難事故助學金」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適用對象:大學部、具臺東縣籍達 6 個月,且畢業於臺東縣立國中或高中,並具下列任一事由:

  1. 家遭變故:含災害、經濟變故、傷亡。
  2. 負擔家計者非自願性失業、死亡、重大傷病、失蹤或服刑等情形,致經濟困難者。

申請方式:填具申請表經導師證明,檢附申請文件、家庭經濟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名額:以一戶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之子女達 4 名者,得增加 1 名。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11 財團法人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捐助急難救助或災害(變)救助」 詳細規定以該會網頁為準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適用對象:本校在學學生(進修學院學生請逕洽該單位辦理)、家遭重大災變或意外,且家庭年收入平均每人總額未達 30 萬元、現金未達 15 萬元者。

申請方式:需經本校師長推薦(請闡明原因,並附推薦人姓名、職稱、電話及電子郵件),連同申請書等應檢附文件送生輔組辦理。申請書請至該會官網下載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12 財團法人臺北傳德慈善基金會「傳德急難救助專案」 詳細規定以該會網頁為準

適用對象:因疾病或重大傷害等緊急災難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經濟協助者(包括醫療扶助、緊急生活扶助等):

  1. 醫療扶助:遭逢意外事件或罹病,無力支付醫療費用或醫療設施設備者。
  2. 緊急生活扶助:遭逢天災、意外、家庭變故、罹患重大疾病、死亡,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3. 長期扶貧:個案屬長期扶貧、1 年以上案情為弱勢家庭,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注意事項:

  1. 需同意接受該會電訪或實地家訪、院訪。
  2. 補助金額將列計當年度收入,並依國稅局規定寄發扣繳憑單。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13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 詳細規定以該會官網為準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適用對象:大學部在學學生、非公費生,且具下列任一項條件:

  1. 家庭遭天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風災及地震等),致使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擔生活費用者。
  2.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須長期住院、失蹤、入獄服刑,或其他意外事件失去穩定經濟來源,致生活陷入困境。
  3. 其他不可預期意外事件造成家屬無法負擔家計者。

申請方式: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14 衛福部急難救助資源

資源內容:分民間單位、及地方政府兩類資源。

申請方式:請依據各急難救助資源單位規定辦理。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資源清單請洽生輔組承辦人索取。
更多資源查詢
15 本校生輔組「校內獎助學金一覽表」

使用方式:請點選連結網址,以關鍵字搜尋揚鷹生突遭變故,找尋符合資格之獎助學金申請。

請依據各獎助學金規定辦理。

16 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資訊平台

使用方式:請至資訊平台以關鍵字搜尋突遭變故急難,從中找尋符合申請資格之校外獎助學金。

請依據各獎助學金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