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外急難扶助資源一覽表
在學期間遭逢急難變故,可依自身條件參考下列資源提出申請;申請前歡迎先洽生輔組承辦人諮詢。
| 編號 | 急難扶助名稱 | 申請條件資格 | 申請方式與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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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內急難扶助 | |||
| 1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急難扶助金 適用未具「高教深耕~揚鷹生」資格之在學學生 |
適用對象:未具「揚鷹生」資格之在學學生。 申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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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除特殊狀況外,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需檢附學生及父母三人 3 個月內最近一年之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及佐證資料(僑外陸生請檢附清寒證明,並需加會國際處審核、註記意見),送交學務處生輔組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申請流程:學生填寫申請表(含相關證明文件)→ 電洽生輔組何淑芬約面談時段(分機5718)→ 導師、系所主管(僑外陸生需加會國際處審核並註記意見)→ 生輔組送校長核定。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
| 2 | 王金平先生關懷清寒學生急難扶助金 師獎生亦可申請;以每學年申請一次為原則 |
適用對象:中華民國籍在學學生,具下列任一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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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並檢附揚鷹生資格證明文件及相關佐證資料,送學務處生輔組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申請流程:學生填寫申請表(含相關證明文件)→ 電洽生輔組何淑芬約面談時段(分機5718)→ 導師 → 系所主管(學生需完成經系所主管晤談並簽名之「學習資源輔導紀錄」)→ 諮商輔導中心 → 生輔組送校長核定。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
| 3 | 校園餐券 申請規定以校園餐券網頁為準 |
申請資格:經由導師出具經濟困難證明之學生。 申請表種類:依是否具揚鷹生資格分為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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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發放方式:學生填寫申請表(檢附佐證資料)→ 導師、系所主管審核加註意見及核章(僑外陸生需加會國際處)→ 送生輔組承辦人林秀紀小姐(分機5716)→ 經學務處審核通過後,通知領取餐券。 |
| 政府與校友會資源(經生輔組申請) | |||
| 4 |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申請規定、表格、Q&A 及應檢附文件,以該網站為準(請點選「檔案下載」及「Q&A」) |
適用對象:大學部、年齡未達 25 歲之在學學生(含在學僑生及其家長亡故事件,詳該基金 Q&A 網頁 Q16)。同一事件限 1 戶 1 名申請,並以 1 次為限。 經濟門檻:除特殊狀況外,父母與學生三人 3 個月內最近 1 年之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所得合計未逾 100 萬元、財產未逾 1,000 萬元。 申請期限:事實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例外:具「重大傷病證明」者,於效期內皆可申請,惟不得重複請領)。 申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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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同一事由以戶為單位申請;除特殊狀況外,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學務處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
| 5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代辦白沙文教基金會學生急難救助 限經本組視個案狀況,主動通知學生提出申請 |
適用對象:本校在學學生、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申請條件:限經本組視個案狀況,通知輔導學生申請者。 申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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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生輔組視個案狀況,主動通知學生填寫申請書提出申請。 |
| 校外急難救助 | |||
| 6 |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 詳細規定以該網頁為準 |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適用對象:大學部在學學生、非公費生;其餘請詳閱該急難濟助網頁。 |
申請方式: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
| 7 | 中華民國諸聖功德會「諸聖功德會急難濟助」 |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例外:申請罕見疾病補助不在此限) 適用對象:在學學生、同意接受該會家訪,且具下列任一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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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除罕見疾病補助外,均請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
| 8 |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 |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適用對象:在學學生、同意接受該會家訪。 救助項目:貧戶之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等特殊變故;如有非上述情形但確有救助需求者,另以個案辦理。 |
申請方式: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家庭經濟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
| 9 |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看見希望 安心就學】方案 |
適用對象:在學學生、家庭經濟困難,且「家庭同意」由慈濟志工前往拜訪關懷者。 |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送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
| 10 | 臺東縣「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管理吳金玉、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急難事故助學金」 |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適用對象:大學部、具臺東縣籍達 6 個月,且畢業於臺東縣立國中或高中,並具下列任一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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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填具申請表經導師證明,檢附申請文件、家庭經濟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名額:以一戶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之子女達 4 名者,得增加 1 名。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與表格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
| 11 | 財團法人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捐助急難救助或災害(變)救助」 詳細規定以該會網頁為準 |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適用對象:本校在學學生(進修學院學生請逕洽該單位辦理)、家遭重大災變或意外,且家庭年收入平均每人總額未達 30 萬元、現金未達 15 萬元者。 |
申請方式:需經本校師長推薦(請闡明原因,並附推薦人姓名、職稱、電話及電子郵件),連同申請書等應檢附文件送生輔組辦理。申請書請至該會官網下載。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最新規定請洽生輔組承辦人。 |
| 12 | 財團法人臺北傳德慈善基金會「傳德急難救助專案」 詳細規定以該會網頁為準 |
適用對象:因疾病或重大傷害等緊急災難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經濟協助者(包括醫療扶助、緊急生活扶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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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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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 詳細規定以該會官網為準 |
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適用對象:大學部在學學生、非公費生,且具下列任一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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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
| 14 | 衛福部急難救助資源 |
資源內容:分民間單位、及地方政府兩類資源。 |
申請方式:請依據各急難救助資源單位規定辦理。 ※ 原公告網頁已失效,資源清單請洽生輔組承辦人索取。 |
| 更多資源查詢 | |||
| 15 | 本校生輔組「校內獎助學金一覽表」 |
使用方式:請點選連結網址,以關鍵字搜尋揚鷹生或突遭變故,找尋符合資格之獎助學金申請。 |
請依據各獎助學金規定辦理。 |
| 16 | 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資訊平台 |
使用方式:請至資訊平台以關鍵字搜尋癌、突遭變故或急難,從中找尋符合申請資格之校外獎助學金。 |
請依據各獎助學金公告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