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急難扶助

 

                 校內、外急難扶助資源一覽表                          

編號

急難扶助名稱

申請條件資格

備註

1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急難扶助金 

(適用未具「高教深耕~揚鷹生」資格之在學學生)

一、適用對象:
未具「揚鷹生」資格之在學學生
二、申請事由:
(一)在學期間直系親屬重病或死亡,致生活困難,無法繼續完成學業者。
(二)家庭突遭重大意外(如火災、地震、車禍),或變故(如父母失業、破產等)致生活困難、影響就學者。
(三)特殊急難(如父母雙亡、由其親屬扶養或無生計能力扶養者、學生本人重病或傷亡)得以專案申請補助。

申請方式:
除特殊狀況外,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需檢附學生及父母三人3個月內最近一年之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及佐證資料僑外陸生請檢附清寒證明並需加會國際處審核、註記意見),送交學務處生輔組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申請流程:
學生填寫申請表(含相關證明文件)→電洽生輔組何淑芬約面談時段(分機5718) →導師、系所主管(僑外陸生需加會國際處審核並註記意見 )  →生輔組送校長核定。
2 王金平先生關懷清寒學生急難扶助金暨校園餐券

一、以每學年申請一次為原則。
二、適用對象:
中華民國籍、在學學生、具下列任一條件者:

(一)學生本人不幸亡故者。(二)學生本人受重傷或重病就醫,致生活困危者。
(三)學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如直系親屬重病或死亡、父母非自願性失業、入監服刑、失蹤達半年遭父母棄養、破產、車禍、火災、地震或其他天然災害等),致生活困危者。

申請方式:
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並檢附揚鷹生資格證明文件及相關佐證資料,送學務處生輔組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 ,分機5718)。

申請流程:
學生填寫申請表(含相關證明文件)→電洽生輔組何淑芬約面談時段(分機5718) →導師 →系所主管(學生需完成經系所主管晤談並簽名之 "學習資源輔導紀錄"  )→諮商輔導中心  →生輔組送校長核定。
3 校園餐券

**以該網頁為準。
一、申請資格:經由導師出具經濟困難證明之學生。

二、餐券申請表依是否具揚鷹生資格分為下列2種:
1.『非』揚鷹生:
校園餐券申請表

2.揚鷹生:
王金平先生關懷揚鷹生校園餐券申請表

申請及發放方式(以該網頁為準):
學生填寫申請表(檢附佐證資料)→導師、系所主管審核加註意見及核章(僑外陸生需加會國際處)→送生輔組承辦人林秀紀小姐(分機5716)→經學務處審核通過後,通知領取餐券(承辦人:林秀紀小姐,分機5716)。

 

4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點選「檔案下載」及「Q&A」

學產急難慰問金申請規定、表格、Q&A及應檢附文件,以該網站為準。
一、適用對象:
大學部、年齡未達25歲之在學學生(含僑生-限在學學生,或其家長亡故事件)。同一事件限1戶1名申請,並以1次為限。
二、經濟門檻:
除特殊狀況外,父母與學生三人3個月內最近1年之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合計未逾1百萬、財產未逾1千萬元。

三、申請期限:
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例外:具「重大傷病證明」者,於效期內皆可申請,惟不得重複請領)。

四、申請事由
(一) 學生:
1.因傷病住院達七日、或意外死亡(不含其原因事實可歸責於學生之故意違法行為)

2.具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證明(詳Q&A):如罹癌、腦中風、急性腦血管疾病、脊髓損傷...等健保局認定之重大傷病範圍。
3. 遭受父母或監護人虐待、遺棄或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家庭,並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收容者,

(
二)父母(監護人)

  1. 身故死亡(含養父母或離異之親生父母)
  2. 具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證明(詳Q&A):如罹癌、腦中風、急性腦血管疾病、脊髓損傷...等健保局認定之重大傷病範圍。
  3. 因「特殊災害」受傷並住院(詳Q&A)
  4. 非自願離職
  5. 入獄服刑或失蹤達六個月。

(三)因其他家境特殊、清寒或遭逢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經教育部專案核准者。

申請方式:
一、同一事由,以戶為單位申請。
二、學產急難慰問金及校外急難救助,除特殊狀況外,以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為原則,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學務處生輔組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學產急難慰問金申請規定、表格、
Q&A及應檢附文件,以該網站為準。

三、白沙文教基金會學生急難救助金,由本組視個案狀況通知學生填寫申請書提出申請。

5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代辦白沙文教基金會學生急難救助

限經本組視個案狀況,通知學生提出申請。
一、適用對象:
本校在學學生、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申請條件:
限經本組視個案狀況,通知輔導學生申請者。

三、申請事由:
(一)家庭突遭重大意外(如火災、地震、車禍),或發生重大變故或特殊急難致生活困難、影響就學者(如父母失業、破產、重病、死亡等)。
(二)學生本人受重傷或重病就醫者。

6 校外急難救助~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

**以該網頁為準。
一、申請期限:
事故半年內

二、適用對象:
大學部在學學生、非公費生。
三、餘請詳閱該急難濟助網頁。

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7 校外急難救助~
中華民國諸聖功德會「諸聖功德會急難濟助」

一、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例外:申請罕見疾病補助)
二、適用對象:
在學學生、同意接受該會家訪,且具下列任一事由

(一)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困難、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申請喪葬補助須於出殯前,出殯後請改為急難濟助)、
(二)申請罕見疾病補助,
三)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屬於前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除罕見疾病補助外,餘均請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8 校外急難救助~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

一、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二、適用對象:
在學學生、同意接受該會家訪,且具下列任一事由

貧戶之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等特殊變故,如有非上述情形但卻有救助需求者另以個案辦理。

於事故半年內檢附申請文件、家庭經濟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詳細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9 校外急難救助~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看見希 望 安心就學】方案

適用對象:
在學學生、家庭經濟困難、且"家庭同意"由慈濟志工前往拜訪關懷者。

填寫申請表送生輔組面談辦理(承辦人:何淑芬,分機5718)
10 校外急難救助~
臺東縣「臺灣土地銀行受託管理吳金玉、吳陳金桂教育公益信託-急難事故助學金」

一、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二、適用對象:
大學部、具臺東縣籍達6個月,且畢業於臺東縣立國中或高中,且具下列任一事由

(一)家遭變故:含災害、經濟變故、傷亡。
二、負擔家計者非自願性失業、或死亡、或重大傷病、或失蹤或服刑等情形致經濟困難者。

一、填具申請表經導師證明者、檢附申請文件、家庭經濟證明文件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二、名額以一戶一名為原則,惟如符合申請資格子女達4名者,得增加1名
11 校外急難救助~
財團法人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捐助急難救助或災害( 變 ) 救助」
**以該網頁為準。
一、申請期限:事故半年內
二、適用對象:
本校在學學生(進修學院學生請逕洽該單位辦理)、家遭重大災變或意外,且家庭年收入平均每人總額未達 30 萬元、現金未達 15 萬元者。
一、申請需經本校師長推薦(請闡明原因,並須附上推薦人聯絡方式,姓名、職稱、電話及電郵)後,連同申請書等應檢附文件送生輔組面談辦理。
二、申請書請至該會官網下載,網址https://ppt.cc/fBhcgx
12 校外急難救助~
財團法人臺北傳德慈善基金會「傳德急難救助專案」

**以該網頁為準。
適用對象:
因疾病或
重大傷害等緊急災難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經濟協助(包括醫療扶助、緊急生活扶助等)。
(一) 醫療扶助:
遭逢意外事件或罹病,無力支付醫療費用或醫療設施設備者。
(二) 緊急生活扶助:
遭逢天災、意外、家庭變故、罹患重大疾病、死亡,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三) 長期扶貧:
個案屬於長期扶貧,1年以上案情為弱勢家庭者、導致家庭陷入困境者。

注意事項:
1.需同意接受該會電訪或實地家訪、院訪。
2.補助金額將列計當年度收入,並依國稅局規定寄發扣繳憑單。

13 衛福部急難救助資源

**以該網頁為準。
一、
分民間單位、及地方政府兩類資源(如公告附檔)。
二、
請依據公告內容附檔各急難救助資源單位規定辦理。

請依據公告內容附檔各急難救助資源單位規定辦理。
14 本校生輔組
「校內獎助學金一覽表」
請點選連結網址,以關鍵字搜尋「揚鷹生」或「突遭變故」,找尋符合資格之獎助學金申請。 請依據各獎助學金規定辦。
15 本校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請點選連結網址,以關鍵字搜尋「癌」、或「突遭變故」,找尋符合資格之校外獎助學金申請。 請依據各獎助學金規定辦。


已截止
彰師大110年疫情紓困助學措施(已截止

已截止
一、限本國籍在學學生。
二、
需於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期間,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申請紓困急難扶助需符合上述規定且因此致「就學困難」) 

請同學詳閱公告後及Line『彰師多元關懷社群』備齊資料,先上線填寫"登記表單"後,再繳交或寄送申請表等資料。
110年彰師大學生申請疫情紓困措施 線上登記表單已截止):

另,右方詳列各項疫情紓困助學措施供參。

已截止
【彰師大110年疫情紓困助學措施】限本國籍在學生、請於110年8月31日前上線登記、送件,採先到先審機制請詳閱內文。
110年彰師大學生申請疫情紓困措施 線上登記表單(已截止)

1.110年疫情紓困急難扶助
已截止)

承辦人:生輔組何淑芬,分機5718(或FB私訊何淑芬)

2.109-2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已截止)
承辦人:生輔組林秀紀小姐,分機5716或寄信至tina@cc.ncue.edu.tw


3.110-1學期學雜費分期付款:可
  分3期(請於收到110-1學期註
  冊繳費單後再行辦理)
4.
110-1學期就學貸款:生活費可多貸最多4萬元

5.產基金慰問金延長申請時程
已截止)
6.慈濟基金會(須同意家訪)
【看見希望 安心就學】方案

7.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 抗疫安心子女教育補助計畫】
已截止)


★下列為本組蒐集之各項「疫情紓困4.0措施」供參,鼓勵同學轉知家長踴躍自行送件申請。

1.教育部
https://www.edu.tw/COVID-19/Default.aspx
2.經濟部https://www.moea.gov.tw/MNS/covid-19/home/Home.aspx
3.民間彙整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
https://reurl.cc/rgaM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