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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助學金

學生線上工讀申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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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請點選

113學年度工讀助學金申請相關事項

一、申辦期限:

(1)舊生:即日起至113年6月4日前,至線上申請。

(2)新生:開學日起算一週止(即日起至9月15日24:00止)

二、申請方式:請至學生線上工讀助學金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申請學年度請點選「113學年度」),輸入完畢請點選送出。(檢附證件可用拍照或掃描檔)

三、申請資格

 凡具有本校學籍學生(陸生、進修學院及休學期間學生除外),具備服務熱忱與主動學習精神,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均可申請本助學金。

四、錄取標準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且具備以下身分者,得優先錄取:

(一)身心障礙學生。

(二)原住民學生。

(三)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家庭遭變故致經濟困難影響就學,經導師簽署證明。

(五)清寒僑外生,由國際事務處審查,並證明其清寒狀況。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工讀助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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