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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餐券發放

申請資格:經由導師出具經濟困難證明之學生。

發放方式:
一、申請餐券學生至學務處填寫申請表(或至學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表內容為:申請人系級、學號、姓名、家庭成員、主要收入來源、經濟困難原因等),檢附導師證明,經學務處審核通過後,向學務處領取餐券。
二、每次發放餐券數量以申請學生之需求為發放原則,申請學生可於申請表上註明申請餐券數量,分次向學務處領取,並由學務處記錄領取情形。

 

校園餐卷申請表

校園餐券發放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