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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類【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114年下半年「曹賀雲卿助、獎學金」,請於114年9月5日前自行送件。

壹、成立宗旨 本會為獎勵曹姓宗親或宗親子弟在學成績優異者,敦品勵學、培養高尚情操,捐款 設立「曹賀雲卿助、獎學金」(以下簡稱助獎學金)。本助獎學金一年舉行兩次,上半年 於台北市曹姓宗親會新春團拜當日頒發;114 年下半年於彰化曹姓宗親會秋季聯合祭 祖,當日不舉辦頒發儀式。

貳、頒發對象

  一、以身心障礙者、清寒、低收入戶、無父母雙親、單親或父母為身障者之在學曹姓宗親子弟為優先獎助對象

  二、僅設立高中(職)組及大學(專科)組為主要獎助組別,不設碩、博士助獎 學金。

參、頒發名額及金額

  一、高中(職)組

         助學金名額:四名,每人新台幣陸仟元正。

         獎學金名額:二名,每人新台幣肆仟元正。

         合計共 6 名,金額總計: 新台幣叁萬貳仟元整。

  二、大學(專科)組

         助學金名額:十名,每人新台幣捌仟元正。

         獎學金名額:四名,每人新台幣陸仟元正。

        合計共 14 名,金額總計: 新台幣壹拾萬肆仟元整。

  三、總計發放助、獎學金:壹拾叁萬陸仟元整。

肆、頒發標準

  一、助學金

         高中 (職)組:學業成績達七十分;操行成績達七十分或乙等以上。

         大學(專科)組:學業成績達七十分;操行成績達七十分或乙等以上。

   二、獎學金

          高中(職)組:學業成績達八十分;操行成績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

          大學(專科)組:學業成績達八十分;操行成績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

伍、頒發條件與順序

       以助學金為優先,獎學金次之。如獎學金獲獎名額不足時,可將其多餘經費,轉增 助學金組名額使用。

陸、備審資料

       申請人應檢附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證明文件、清寒、低收入戶、身心殘 障手冊等相關資料,方可向本會申請。

柒、申請辦法與必備要件

  一、申請辦法:下載 114 年下半年曹賀雲卿助獎學金申請書。

  二、申請日期:自 114 年 07 月 21 日起,至 114 年 09 月 05 日截止申請,以郵 戳為憑。

伍、餘相關資料及申請書下載,請洽該基金會官網查詢:http://www.caozhongzhifoundation.org/wordpress/?p=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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