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4年度各項獎助學金,請於114年9月30日前自行申請。
- 申請資格:
(一)陽光獎助學金:
1.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且符合下列「2類」資格條件之一者:
第(一)類獎助學金:本人需為顏面損傷 (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申請。
第(二)類獎助學金: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 (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
2.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小一新生因無成績單證明,故此次無法申請)。
3.大學以上申請者修課學分需至少六學分以上始得申請。高中組申請次數以三次為限,一般大學及空中大學申請次數以四次為限;碩士班以兩次為限;博士班或大學醫藥衛生學群之相關科系以正常修業年限為限。
4.顏面損傷暨重大燒傷之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另有「仁寶電腦獎助學金」可供申請,詳情請見「仁寶電腦-陽光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5.「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傷友本人須健在,但死亡未滿一年者亦可申請。
(二)陽光獎獎學金:
1.國小以上在學學生。
2.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位為重大燒傷或顏面損傷者(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1.父母任一方為重大燒傷(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且須為勞工身分(需提供勞保或在職證明,若為臨時雇用人員,請雇主開立在職證明)。
2.在學子女須為目前就讀大專院校學生(含日、夜間部、補校)。
3.申請者之113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擇一),其學期總平均成績需在70分(含)以上。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
1.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社會人士(重大燒傷指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顏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
2.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且目前在學之高中職以上學生(此項適用日、夜間部、補校及在職專班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 - 獎助額度:
(一)陽光獎助學金:6000~12000元。
(二)陽光獎獎學金:卓越獎共三名,每人獎學金壹萬伍仟元;傑出獎共七名,每人獎學金壹萬貳仟元。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每年錄取不超過20位,每名獎助金額為伍仟元。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電腦優秀獎助學金及電腦傑出才藝獎合計共錄取十位,以未請領陽光基金會當年度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每名獎助金額為壹萬元。 - 申請方式:
(一)陽光獎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二)陽光獎獎學金: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4年9月30日前郵寄至: :(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5樓【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東區中心 蔡宛芯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4年9月30日前郵寄至: :(970013)花蓮縣花蓮市自由街150號5樓【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東區中心 蔡宛芯 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仁寶電腦獎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 https://scls.sunshine.org.tw/ )。
**餘所需申請文件、申請辦法等,參閱官網連結: https://scholarship.sunshine.org.tw/?p=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