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台中市中原大甲紫竹寺清吉慈善會114年獎助學金申請,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自行送件
對象:現就讀於各公私立大學院校清寒優秀學生(不含夜間部及進修部)
一、 獎 勵:經評選出之學生,頒發獎助金每名壹萬元,名額共 36 名 (包含 6 名清寒學生)
二、資 格:凡在大學學校 113 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
1.學業:75 分以上(含 75 分)
2.品行端正,家境清寒者,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四款以上。
三、申請獎學金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請依規定填寫:
1.申請書及簡述家庭概況和個人生涯規劃 500 字以上,(表格可上網下載,篇幅不限) 網址:www.437.org.tw
2.經政府機關核准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乙份
3.全戶戶籍謄本乙份,或新式戶口名簿有記事紀錄
4.當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需蓋學校章)
5 .所附文件資料請以 A4 紙張為主。
6 .以上敘述如有缺少任何一項資料即算不符合資格,不予受理。
7 .頒獎日期:114 年 12 月 14 日,本人不克參加的同學請勿送件。
8 .是否入圍均採郵寄通知(郵件通訊地址)於 114 年 11 月 21 日前寄 出。
四、期限:自 114 年 8 月 25 日開始收件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止
五、申請表及郵寄地址等資訊,請參閱官網:https://dajiazizhu.weeb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