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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類【校外獎助學金】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申請案,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自行送件申請。

一、申請條件:領有榮譽國民證之退除役官兵(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國外研究所(學校需教育部認可)

二、補助項目:

(一)學雜費補助

(二)國內就學成績優異者

(三)就學生活津貼

三、申請期間:114年9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郵戳為憑)

四、申請詳細資料資訊及申請方式,詳閱附件或輔導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附件:國軍退除役官兵11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申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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