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校外獎助學金】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申請案,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自行送件申請。
一、申請條件:領有榮譽國民證之退除役官兵(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國外研究所(學校需教育部認可)。
二、補助項目:
(一)學雜費補助
(二)國內就學成績優異者
(三)就學生活津貼
三、申請期間:114年9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郵戳為憑)
四、申請詳細資料資訊及申請方式,詳閱附件或輔導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