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D類【校外獎助學金】(含大一新生)113學年度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學生助學金」,請於113年10月12日下午3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113年10月12日下午3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如不及完成師長簽名或推薦函,請先依限繳交後,於10/15下午2點前補齊)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113學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

一、金額:4萬元(本校獲配推薦名額4名)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大學部、本國籍、家境清寒(低收、中低收、特境、或學校清寒證明推薦函)、或家遭變故致影響就學或生活者、112-2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非特教生,本學期未獲其他獎助學金、需同意該會家訪並公開獲獎資訊。餘請務必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或該會官網。

三、注意事項:
(一)可同時送件申請本校下列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由本組擇優擇一推薦):1.財團法人雄和教育基金會113年度「大專校院清寒獎學金」https://reurl.cc/LlqZ1K
2.財團法人彰化縣立賴樹旺夫婦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基金會「113年度大專校院清寒獎學金」https://reurl.cc/GpOlZW
3.社團法人臺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113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
(二)■本學期送件申請王金平、飛羚、勤學等3項校內代辦獎助學金者,以錄取該項代辦獎助學金為優先。
(三)送件時請於本組上線勾選「繳交校外獎助學金資料」及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未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四、審查推薦順序:
以突遭變故(含受重大災害)對學生就學及生活之影響、或經濟較不利程度者為優先,次為學業成績班排百分比較佳者,排序相同時以本校具預研生資格者為優先,並得以是否獲本學期揚鷹獎勵金、及王金平、飛羚、勤學等3項代辦獎助學金為審查考量因素。
另依該會意旨,獲推薦者不得兼領本校代辦獎助學金或其他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

五、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戶籍謄本、國稅局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等方法,如附檔。
六、■填寫『申請表』應注意事項(各欄位皆需詳填,填表前請務必詳閱):
1.申請表:需黏貼2吋照片1張。
2.需師長推薦並簽名:若來不及簽名,請先依限繳交後,於10/15下午2點前補齊。
3.需導師簽名:同上,另亦可經導師同意,請系所主管簽名(不可蓋章)。
4.家屬資料欄位:
請詳填稱謂、年齡、教育程度、婚姻、健康狀況、服務單位(含職務)或就讀學校、及每月收入(含打工)。
5.家庭狀況欄位:
請詳填住家房屋為自有(含每月房貸金額)或租屋(含每房租金額); 全戶平均月收入金額(全戶指父母、同住之祖父母與未婚之兄弟姊妹)、每月平均水電瓦斯支出金額、及複選全家之保險種類;並註明為低收、中低收、特境、突遭變故、或學校清寒證明推薦函。如有接受政府補助者,並需註明”全戶”每月接受政府補助金額及項目名稱(例如:金額18000元,低收補助每月6千元*3人)
6.需於申請書第二頁詳述家庭困境:
影響就學原因及家庭經濟狀況,如不敷填寫,可另以A4紙張打字列印浮貼並於文末簽名+日期。
七、應檢附資料:
第1~6項如為影本,需於本組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並簽名切結+日期。
(一)申請表:請務必先詳閱上項「申請表填寫應注意事項」。
(二)含記事之全戶戶籍謄本:如父母不同戶籍皆須檢附。
(三)突遭變故或經濟不利證明正本:
1.經濟不利證明(二擇一)
(1)低收、中低收、特境(需政府公文)
(2)學校清寒證明推薦函:
需加附"父母及學生3人"112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若來不及請師長簽名,請先依限繳交後,於10/15下午2點前補齊。新生得請本校或前一學校師長親筆簽名推薦。
2.突遭變故或重大災害(如醫院診斷證明、失業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需加附"父母及學生3人"112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
(四)112-2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班排):新生請檢附高三下學期成績單(含排名)。
(五)本學期註冊費單據正本(可逕至台銀網站列印)。辦理就貸之學生如已完成對保可逕自台銀就貸入口網列印『申請 / 撥款通知書 』(影本須加蓋本組章戳),或洽本組柯先生辦理。
六、(無則免附)112學年日常生活綜合表現佐證資料影本:
如參與社團或擔任幹部證明、志工證明(含本校志工)、學術技能檢定、各項競賽獲獎、或個人特殊事蹟等佐證資料影本。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本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