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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類【校外獎助學金】(含碩博班及其新生)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113學年度「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請於113年10月4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113年10月4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113學年度「學生獎助學金」:

一、金額:4萬元,本校獲配名額4名。
二、適用對象:
(含本校直升碩博班新生)大二至碩博班2年級,並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
(一) 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致經濟困難者。
(二)112學年學業成績達80分或班排前10%。
(三)本學期未獲其他獎助學金(例外:學產低收助學金、原住民獎助學金、本校學行優良獎及深耕揚鷹獎勵金)。
(四)補充說明:本學期送件申請王金平等3項校內代辦獎助學金者,以錄取該項代辦獎助學金為優先。

注意事項
(一) 可同時送件申請其他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但依規定僅能錄取一項。
(二) 依該會規定,獲推薦者不得再兼領本學期其他獎助學金(例外:學產低收助學金、原住民獎助學金、本校學行優良獎及深耕揚鷹獎勵金)。

三、本校審查推薦順序:
以突遭變故對學生就學及生活之影響、或經濟較不利程度者為優先,次為學業成績班排百分比,排序相同時以曾具預研生資格者為優先,再次為具本校校友身份之研究生。

四、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1.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
2.導師、院系所主管或師長推薦函(如申請書第二頁):請說明請詳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及推薦該生之原因。如以打字貼上,需請推薦人於文末及推薦人欄位簽名。
3.未領其他獎學金切結書(如申請書第三頁:需親自簽名,並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身分證影本
(二) 自傳:A4手寫或打字(文末需簽名+日期),請詳述家庭狀況(可附圖佐證或說明),如以影音表達,請於規定時間內將影音檔寄至act5718@gmail.com
(三) 在學證明
(四)112學年成績單含班排):請勿檢附2張單學期成績單(本校無單學年成績單,請申請歷年成績單,統一由本組送註冊組人工計算單學年成績及班排)。直升本校之碩博班新生,請檢附前一學制歷年成績單(含班排)。

(五)家境清寒證明(二擇一):
1.低收、中低收、特境證明:影本需於右側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日期」。
2.財所清單:檢附全戶戶籍謄本、全戶112年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全戶指:父母(不同戶亦需檢附)、本人(已婚加計配偶)、同戶未婚之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 無則免:家遭變故致經濟困難佐證資料影本。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本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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