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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類【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李連來公益基金會「113年度助學金」,請於113年9月30日前,自行送件

113年9月30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李連來公益基金會「113年度助學金」:

一、金額:每學期1萬5千元(符合續領規定者,補助至畢業)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轉學生、家遭變故休學之復學生)大學部、就讀『非』工、商、管理學院、半導體相關學系(新生不限科系)、中華民國籍、非公費生、非延畢生,家境清寒(免附證明,有經濟需要即可)、需同意電訪,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 大一新生:
高中職就讀工商管理學系、未受2小過以上懲處、操行成績達75分或德行評量、綜合表現優等、畢業平均成績達75分(工商學系畢業且畢業平均成績達80分者,請申請『連德工商獎學金』)。
(二) 大二至大四(含轉學生、家遭變故休學之復學生):
歷年每一學期學行成績皆達75分。
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或該會李連來、連德工商獎助學「常見問答」https://goo.gl/JqiDYg或該會官網https://reurl.cc/oyXWW3

三. 申請本校歷年成績單、在學證明等方式如附檔4。
四、應附文件(依序裝訂於左上角):
1.申請書:需黏貼二吋照片1張、自傳(電腦打字、至多2頁,內容需含申請表所列項目)。
2.歷年成績單:
復學生及轉學生,請詳閱Q&A(如附檔2) 。新生無操行成績或評等者,需檢附"綜合表現" 、"服務學習"和"具體建議"等文字敘述之德行評量紀錄或個人綜合表現評語,如有嘉獎、或記功等文件請一併檢附)。
3. 在學證明(新生可檢附入學通知單)
5. 非必備:家境清寒、或重大傷病佐證資料。突遭變故休學之復學生,建議檢附突遭變故佐證資料影本。

四. 注意事項:
(一)不可重複申請不可重複申請「連德工商獎學金」(連德限工商管理、半導體等相關學系申請)。
(二)續領需每學期具校外公益服務14小時證明正本,餘續領規定請詳閱「來函」之獎學金辦法規定(如附檔1)。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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