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獎助學金】113-1學期「弱勢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請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mail至承辦人信箱
【校內獎助學金】113-1學期「弱勢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請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前mail至承辦人信箱。
|
一、「弱勢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113-1學期名額為30名,法規及申請表如附檔。
二、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學後第2-5週週五止(113/10/11截止)。
#請以Google Chrome 開啟網址填寫線上表單--送件登記表(https://reurl.cc/Gpp4dv),
並於113/10/11(星期五)下班前檢附申請表、成績單及郵局存摺影本電子檔,mail至生輔組承辦人鄭伊玲信箱(may@cc.ncue.edu.tw)。
三、申請資格:
(一)限本校大學部具112年「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第一級距」資格之大學部在學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班級排序為前百分之五十。
(三)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
#有關112-2申請獎助學金成績單事宜,可受理下列3種模式:
1.親自到校申請成績單。
2.寄到家中的成績單,掃描成PDF檔。
3.使用通訊郵寄成績單,不須附回郵,註明轉交生輔組承辦人。(申請方式請參閱註冊組網站 https://acadaff.ncue.edu.tw/p/412-1002-2140.php?Lang=zh-tw)
四、應檢附文件:申請書、前一學期含班級排名成績單正本及申請者本人之郵局同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五、名額及金額:
(一)名額:每學期視年度預算經費決定,各年級錄取名額依該年級弱勢助學一級人數佔全校弱勢助學一級總人數之比例決定,112-1學期名額為30名。
(二)金額:每學期申請,每名每月3千元,核發4個月(10 至翌年1 月)。
六、審查標準: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班級排序在前者為優先,惟需考量修習學分數之多寡。
七、審核結果公告:合併校內代辦獎學金審核結果後公告。
八、注意事項:
(一)應確認是否具弱勢一級身分。
(二)小叮嚀:
1.弱勢生活助學金與高教深耕揚鷹獎勵金不互相抵觸,同學可再自行擇選符合資格之獎助學金送件申請,參考網址
http://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1052.php?Lang=zh-tw
2.每學年皆須重新於10月20日前送件申請「弱勢學生助學金」,查核是否具弱勢1~5級身分,申請及相關規定如網址
https://aps.ncue.edu.tw/guid/weak/index.php
九、歡迎加入「彰師多元關懷社群」(QR code如附檔),俾利接收各項校內外獎助學金(含深耕揚鷹計畫獎勵金)、學雜費減免等相關訊息。
十、另有多項校外獎助學金訊息,歡迎同學上網瀏覽「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