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類【校外獎助學金】臺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112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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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社團法人臺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112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
一、金額:5萬元(分2學期給付),本校推薦正取名額10名,備取2名。
二、適用對象:
中華民國籍、大學部、111-2學業成績達65分、111-2無曠課或懲處記錄、符合下列”任一”項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條件(需檢附佐證資料,詳「應繳文件」說明):
(一)家遭變故:
1.家庭遭受重大事故(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2.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3.目前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二)家境清寒: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5級。
(三)其他經濟困難確實需予以協助者。
三、本校審查推薦順序如下(備取名額以學業成績高低為審查順序):
(一)家庭突遭變故致影響其就學(含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二)經濟不利對學生就學或生活之衝擊影響程度。
(三)同一序列者,審核推薦順序依序為1.學業成績班排百分比較佳者2.操行成績較高者3.學業成績較高者(備取名額以學業成績高低為審查順序)。
(四)依該會意旨,除經濟狀況特殊外,以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為原則(不含揚鷹獎勵金)。獲推薦正取者不得兼領本校代辦獎助學金或其他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推薦備取者,經該會錄取後,以不得兼領本校代辦獎助學金及申請其他獲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為原則(以上皆得視獲獎者家庭經濟實際狀況裁量)。
■可同時送件申請下列具推薦名額類之獎助學金(由本組擇優擇一推薦):
(一)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112學年度「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公告網址https://ppt.cc/foAB4x
(二)張榮發基金會112學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公告網址https://ppt.cc/ftE0Mx
四、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戶籍謄本、或所得、財產清單等申請方式,如附檔。
五、應繳交資料:
■送件時請於本組上線登記填寫112-1學期是否已獲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含啟導揚學等揚鷹獎勵金)。
(一)申請表及名冊(如附檔2):帳戶資訊欄位:郵局帳戶者第二欄郵局代碼請填「7000021」,第三欄請填存摺帳戶14碼數字。
(二)111-2學期成績單(含排名)。
(三)申請者本人同名存摺封面影本。
(四)家境清寒、家遭變故或其他經濟困難確實需予以協助者(擇一檢附):
1.低收、中低收、特境:請檢附112年度證明影本,建議可加附清寒自述以利審核(廣源獲獎生必附)。
2.家遭變故或弱勢1~5級或其他經濟困難確實需予以協助者,需加附下列佐證資料:
(1)導師推薦信或清寒自述:請以A4紙張14號字繕打,說明家庭經濟影響就學或生活之狀況,並於文末簽名加日期。
(2)『全戶』含記事之戶籍謄本(全戶定義:學生本人、雙親(不論是否同戶籍皆須檢附)、及同戶籍之兄弟姊妹及祖父母)。
(3)『全戶』111年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無論是否成年、有無所得或財產,皆須檢附清單以茲證明。
(4)其他可證明需經濟協助之文件(以突遭變故申請者,必備)。
六、注意事項:
(一)該會期望獲獎者除致力提升學業外,並於課餘報名擔任公共服務或公益活動志工回饋社會。
(二)該會於每年4~5月受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錄取者免費上課免費輔導考照並補貼生活費,詳如附檔或參考以報名結束之公益專班資訊http:// www.fly.org.tw
(三)餘請詳閱附檔1~3或該會官網https://ppt.cc/fM7NMx
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社團法人臺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112學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
一、金額:5萬元(分2學期給付),本校推薦正取名額10名,備取2名。
二、適用對象:
中華民國籍、大學部、111-2學業成績達65分、111-2無曠課或懲處記錄、符合下列”任一”項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條件(需檢附佐證資料,詳「應繳文件」說明):
(一)家遭變故:
1.家庭遭受重大事故(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2.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3.目前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二)家境清寒: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5級。
(三)其他經濟困難確實需予以協助者。
三、本校審查推薦順序如下(備取名額以學業成績高低為審查順序):
(一)家庭突遭變故致影響其就學(含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二)經濟不利對學生就學或生活之衝擊影響程度。
(三)同一序列者,審核推薦順序依序為1.學業成績班排百分比較佳者2.操行成績較高者3.學業成績較高者(備取名額以學業成績高低為審查順序)。
(四)依該會意旨,除經濟狀況特殊外,以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為原則(不含揚鷹獎勵金)。獲推薦正取者不得兼領本校代辦獎助學金或其他具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推薦備取者,經該會錄取後,以不得兼領本校代辦獎助學金及申請其他獲推薦名額之校外獎助學金為原則(以上皆得視獲獎者家庭經濟實際狀況裁量)。
■可同時送件申請下列具推薦名額類之獎助學金(由本組擇優擇一推薦):
(一)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112學年度「學生獎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公告網址https://ppt.cc/foAB4x
(二)張榮發基金會112學年度「清寒學生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12日下午2點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公告網址https://ppt.cc/ftE0Mx
四、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戶籍謄本、或所得、財產清單等申請方式,如附檔。
五、應繳交資料:
■送件時請於本組上線登記填寫112-1學期是否已獲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含啟導揚學等揚鷹獎勵金)。
(一)申請表及名冊(如附檔2):帳戶資訊欄位:郵局帳戶者第二欄郵局代碼請填「7000021」,第三欄請填存摺帳戶14碼數字。
(二)111-2學期成績單(含排名)。
(三)申請者本人同名存摺封面影本。
(四)家境清寒、家遭變故或其他經濟困難確實需予以協助者(擇一檢附):
1.低收、中低收、特境:請檢附112年度證明影本,建議可加附清寒自述以利審核(廣源獲獎生必附)。
2.家遭變故或弱勢1~5級或其他經濟困難確實需予以協助者,需加附下列佐證資料:
(1)導師推薦信或清寒自述:請以A4紙張14號字繕打,說明家庭經濟影響就學或生活之狀況,並於文末簽名加日期。
(2)『全戶』含記事之戶籍謄本(全戶定義:學生本人、雙親(不論是否同戶籍皆須檢附)、及同戶籍之兄弟姊妹及祖父母)。
(3)『全戶』111年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無論是否成年、有無所得或財產,皆須檢附清單以茲證明。
(4)其他可證明需經濟協助之文件(以突遭變故申請者,必備)。
六、注意事項:
(一)該會期望獲獎者除致力提升學業外,並於課餘報名擔任公共服務或公益活動志工回饋社會。
(二)該會於每年4~5月受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錄取者免費上課免費輔導考照並補貼生活費,詳如附檔或參考以報名結束之公益專班資訊http:// www.fly.org.tw
(三)餘請詳閱附檔1~3或該會官網https://ppt.cc/fM7N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