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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校外獎助學金】 衛福部111年「單親培力計畫」,請於111年3月25日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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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3月25日前,自行送件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金額:1萬2千元以上(學雜費、學分費及臨時托育費)
二、適用對象:
大學部、非延修生、單親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在學學生(含分居、家暴保護令、配偶受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強制戒治….)、未領政府學雜費、學分費減免或補助,並符合該計畫之所得限制等規定。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1~9。

三、經濟限制如下列:
(一)家庭年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最新年度公告之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逾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1.5倍。
(二)家庭存款本金平均每人未超過最新年度公告之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所計算之全年金額。

四、 在學證明、戶籍謄本、財產清單、109年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如附檔9。
五、應附文件:
(一)申請表
(二)全戶3個月內戶籍謄本
(三)全戶所得清單
(四)學雜費、學分費收據正本或ATM、信用卡繳費明細(如辦理就貸則附銀行撥款通知書及學費繳費單影本)
(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六)申請人存摺影本
(七)申請臨時托育者須加附相關佐證資料(詳來函,如附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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