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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類【校外獎助學金】(含新生)113-1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請於113年10月20日前自行送件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
一、金額:3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大學部、本國籍、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就讀電子、電機相關學系、112-2學業成績達70分或班排前 50%、操行成績達75分、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之懲處記錄,非公費生,未獲其他達2萬元之獎學金、家境清寒、申請人及父母年所得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 (父母離異為共同扶養者,則父及母所得均須計入),。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及該會官網http://www.slceas.org.tw/index.php/scholarship/scholarship01 。

三、欲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112-2含班排成績單(大一新生檢附高中歷年成績單) 。
(三)在學證明。
(四) 戶籍謄本:需能證明與家長之親子關係。
(五) 申請人及父親、母親 前一年度「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親資料皆需檢附。)
(六)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
(七)郵局或銀行存簿影本。
(八)身份證明文件(可複選):低收、中低收、父母或兄弟姐妹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可一併檢附。
(九)全戶無房產證明。
(十)其他(家中突發重大變故、或急難須幫助者,請檢附相關證明)。

10/20前掛號郵寄至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審查委員會(111022 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一段137號5樓),以郵戳為憑。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請參閱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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