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本獎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且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經該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空中大學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 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在學證明書正本(自行網路輸出請務必加蓋學校教務處章)。
5.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單及操性成績單正本。
6.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
(如符合條件將採匯款方式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注意事項: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審核。
(三)獎助金額
每名每學期最高5,000元整,名額及獎助學金由審查小組視經費及申請狀況決定。
(四)申請期限及獎助名單公佈日期
上學期每年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10月31日公佈獎助名單(逾假日順延公佈)
下學期每年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04月30日公佈獎助名單(逾假日順延公佈)
(五)申請方法 符合申請資格學生請自行於114年9月30日前寄達新竹市 30069 公道五路二段 415號12樓「昌益慈善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餘所需申請表及辦法下載,參閱官網:http://www.cy-arch.com.tw/ch.aspx?paper_id=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