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均可申請,分為急難救助、藝術表現優異、國際與兩岸交流等3類。
(一) 急難救助符合以下條件:
1.父母其中一方因失業或生病,無法負擔學雜費或生活困難者。
2.父母離異或父母其中一方亡故,無法負擔學雜費或生活困難者。
3.家庭突逢變故者。
4.其他經委員會核定屬於急難救助條件者。
(二) 藝術表現優異:參與國際/全國競賽。
(三) 國際與兩岸交流:參與國際/兩岸交流。
二、獎額:
(一) 急難救助:補助金額依個案情節由獎學金委員會決定,並請導師提供簡要急難說明。
(二) 藝術表現優異、國際與兩岸交流:補助名額與金額依個案情節由獎學金委員會決定。
三、申請方式:
(一) 每年2次,各於6月1日至7月31日與12月1日至1月31日開放申請,分別於3月及9月底前公布獲得獎助或補助名單。
(二) 急難救助之申請得隨時為之,不受上述申請期限之限制。
(三) 請先閱讀「申請流程圖」確認申請所需文件,依照申請項目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
(四) 統一採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郵戳為憑),並註明:申請臺藝大「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三、旨揭獎助學金申請流程、作業要點、申請文件,請洽公告查詢:https://museum.ntua.edu.tw/A01-1.asp?kk=1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