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113-2學期「行天宮急難救助」,無期限送件生輔組。

無期限,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行天宮急難濟助」:

一、金額:上限3萬元。

二、適用對象:
(一)為大學部非公費之學生。
(二)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4.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三)6個月內家庭突遭變故致使生活、就學陷入困境之在學學生。(四)已獲當學期「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者,亦得申請之(須經本校評估確有需要後,方送件申請)。
(五)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輔助者請於主界申請師註明。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補助內容:
1.『家庭急難濟助』:針對家庭或個人之生活費、喪葬費等濟助(詳見附檔)。
2.『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詳見附檔)。
3.『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詳見附檔)。

(一) 濟助金額:
1. 『家庭急難濟助』每一個案之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叁萬元為上限。
2. 『學生急難濟助』每一個案之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叁萬元為上限。
3. 『醫療急難濟助』每一個案之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伍萬元為上限。
(二)需填轉介申請書,檢附相關證明。
(三)備註:
特殊個案得申請專案審核逾3萬元之補助金額或六個月內再次申請急難濟助。

五、應檢附文件:
(一)必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需含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證明或最新年度國稅局全戶財產及所得清單(申請方式如本組獎助學金Q&A,網https://goo.gl/4MXMWy )。

(二)可附加:
1.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2.相關佐證資料:如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3.子女在學證明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六、其他提醒事項:
1.該基金會尚有家庭急難濟助項目及醫療急難救助,如確有需有請洽所屬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區公所社會課或政府許可設立之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轉介申請,餘請詳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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