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類【校外獎助學金】社團法人中華傳統文化儒釋道教育學會「和諧安定獎學金」,請於114年9月30日前自行送件。

一、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就讀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之在學學生(不含大一新生、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 ,享 有公費待遇者。
() 前一學年度每學期成績達八十分或班排名前百分之三十以內,且每學期操行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者,且享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 領有當年度全戶列冊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得以優先順位核發獎學金。

() 依規定提供一篇閱讀心得。

二、旨揭獎助學金其他詳細申請內容與說明,詳如「教育部圓夢助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