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獎助學金】(含碩班及直升新生)114-1 代辦張榮鑫先生清寒獎助學金,請於114年10月3日前,備妥PDF檔上線送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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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0月3日前,備妥PDF檔上線送件申請114-1學期代辦『張榮鑫先生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一、金額:5千元
二、名額:10名(優先錄取企管系及財金系)。
三、適用對象:
(含碩班及直升新生)本校大一下學期至碩班在學學生、3個月內突遭變故 家境清寒(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6級、村里長或導師清寒證明)、113-2學期操行成績達 85 分且無記過處分(由本組統一查核)、未獲本校其他代辦清寒獎助學金。優先錄取企管系及財金系(單一系所合計不得逾5名)。

四、申請方式(各步驟皆須完成):
(一)114年10月3日前,備妥PDF檔上線送件申請:上傳前請詳閱本公告內容及附檔,備妥所有應檢附資料後,合併成一個 PDF檔上傳 ,檔名:『姓名+114-1張榮鑫$』若應備文件不完整或模糊,且無法聯繫或未回應者,得不予受理,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yRyQal    
(二)上線填寫『測試版--校內及代辦獎助學金系統』,點選「「張榮鑫先生清寒獎學金」 /「申請」以選課系統帳密進行送件登記。
(三)務必檢視點選「申請」後跳出之頁面,有關申請人基本資料、成績、學雜費減免身分及匯款局帳號......等資料正確性,確定無誤才按『送出』。如有錯誤請截圖,寄送act5718@gmail.com告知應更正之資訊

五、審查順序:
以突遭變故致生活或就學陷入困難者為優先,次為經濟較不利者(經濟不利位階依序為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6級、導師或村里長清寒證明)、再次為操行成績較佳者。操行成績相同時,以學業成績班級排序較佳者為優先。

六、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及排名、獎懲證明、或戶籍謄本、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等方式,如附檔6。

七、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如附檔1)
(二) 113-2『單』學期(含班排)成績單正本:碩班排名請至註冊組人工加註。
(三)家境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6級、3個月內村里長清寒證明或導師清寒證明(可線上簽名,格式如附檔表1)。 
(四)3個月內有突遭變故事實者,需加附下列資料:
□  1. 三個月內突遭變故事實佐證資料:影本請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日期。
 □ 2. 突遭變故『系所』證明書(如附檔表2 」):學生填寫後,送請導師或系主任填寫意見 並蓋章或簽名(可線上簽章)。
    3. 突遭變故低收等 清寒證明、未獲「王金平急難扶助金」者:需再加附父母及子女3人(已婚僅加計配偶)下列「3-1」~「3-3」三項資料(樣式及申請方式如附檔6):
 □「3-1」戶籍謄本(含記事)
 □「3-2」113年個人所得清單 □「3-3」個人財產清單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項校內外獎助學金申請高峰期為 每學期開學前2週至開學後第6週, 電子公告刊登於 『本校獎助學金專區』網頁 , 請同學多加把握,網址https://reurl.cc/M4Dg9L
(二)本組校內外獎助學金公告適用對象,如有『家境清寒』文字,原則上家境清寒定義及其經濟位階依序為「低收、中低收、特境、弱勢1~6級、導師或村里長清寒」,且其本組新建置的AI版「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資訊平台 / FAQ 」網頁亦有敘明,之後不再贅述家境清寒定義,請同學多加注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三)同學可多加利用政府 MyData「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上線申請下載各項戶籍謄本、財產、所得清單、經濟不利證明等文件,亦可查詢勞健保、護照等多項資料,網址https://mydata.nat.gov.tw/
(四)如有疑問請於生輔組LINE「彰師多元關懷社群」提問(網址 https://reurl.cc/vqq8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