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類【校外獎助學金】113-2 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 「114年第四屆清寒弱勢優秀學生獎學金」 ,請於114年2月14日前,自行送件

114年2月14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臺北市九如禪林基金會 「114年第四屆清寒弱勢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2萬元
二、適用對象:
大學部、具弱勢4~5級資格(附113-2註冊繳費單影本)、112學年成績達85分或班排前3名、操行達80分且無記過或刑事記錄、在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或志工證明(擇一檢附)、需經該會面談,獲獎後需親自出席領獎。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或該會官網https://ennead-tw.org/

三、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方式,如附檔5。

四、應檢附文件(A4大小雙面列印,第9跟10項請以單面雙頁方式列印):
1.申請表(如附檔2):
(1)需貼2吋照片
(2)檢附在學證明並於該欄位註明「如後附」。
2.弱勢級數證明文件正本(如附檔3):
請於寄件前攜帶附檔3及113-2註冊繳費單影本於上班時間至生輔組蓋章。
3.歷年成績單:需至註冊組人工註記112學年學業成績。
4.上年度家庭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5.獎懲證明
6 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良民證),申請方式如附檔4或網址https://ppt.cc/faioDx
7.自傳:
含家庭狀況、成長經過、求學歷程、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等。
9.在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或志工等至少任一項證明。
10.加分項目(無則免附):個人傑出表現或榮譽證明。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