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 【校外獎助學金】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學金(共三項),請於114年2月26日前送件生輔組 。

114年2月26日前,送件生輔組
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學金(共三項,清寒優良、成績優良及冠名獎學金):

一、金額:2萬元

二、共同適用對象:
大學部、清寒優秀或成績優良、111年1月1日前設籍於新北市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或林口等七區、未曾獲該社獎學金、112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學金、未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操行達80分且未受記過處分者。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


三、獎學金項目:
(一)清寒優良獎學金:112學年成績達75分、家境清寒或父母雙亡、非公費生。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112學年成績達80分。
(三)冠名獎學金:112學年成績達80分。

四、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或戶籍謄本等申請方式,如附檔2。

五、應繳文件:
(一)申請書2份:需浮貼照片2張(1份送生輔組留存,免貼照片)、並有系所主管擔任推薦人簽名蓋章(含該單位章戳)。
(二)在學證明
(三)歷年成績單正本:
       1.請先至教務處註冊組人工計算,加註112學年平均成績。
        2.需112學年體育成績:免修體育者,亦請註冊組一併加註。若已修畢,請於成績單上螢光標記。
(四)114年2月份申請全戶含記事之戶籍謄本1份
(五)112學年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請攜帶2份申請書至生輔組上線登記後核章證明,1份留存生輔組。 
(六)自傳及未來理想:電腦打字、800字內
(七)文章一篇:電腦打字、2千字以上。題目「我對扶輪社的認知」
(八)申請清寒優良獎學金者:請加附證明文件,如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村里長清寒證明、貧戶證明或父母雙亡證明或全戶112年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

備註: 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