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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0月28日前,送件生輔組
財團法人林耀東葉金鳳文教基金會113年度獎助學金:
一、金額:5千元(大學名額5名)
二、適用對象:
大學部、彰化縣籍、未獲其他校外「獎」學金、未曾獲該基金會獎學金,突遭變故、或低收、中低收、或父母有重大疾病致生活困難者,112學年學業成績達85分、體育成績達75分,本案僅限就讀彰化高中職及大學之彰化縣級者申請,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
三、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或戶籍謄本、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等方法,如附檔
四、應檢附資料(依序勿裝訂):
(一)申請書。
(二)歷年成績單:由本組統一送請註冊組計算並加註學年成績。
(三)在學證明。
(四)含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五)清寒證明:突遭變故、低收及中低收、或父母罹患重大疾病、身心障礙致生活困苦等相關證明。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