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校外獎助學金】(含新生、彰化縣籍) 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請於113年10月28日前,送件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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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0月28日前,送件生輔組
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彰化縣籍、大學部、突遭變故、低收或家境清寒(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致就學困難)、非公費生、非延畢生、112學年學業行皆達80分(新生以畢業成績總平均為準)、未受記過處分或經學校證明品行優良者,餘請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或鹿港天后宮官網https://ppt.cc/fYt2mx

三、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或戶籍謄本、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等方法,如附檔

四、應檢附資料(依序以燕尾夾裝訂):
(一)申請表:通訊住址及e-mail請確實填寫以利寄發得獎通知。
(二)清寒證明:低收、或學校清寒證明(如附檔)、或具公信力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請注意:內容未說明學生家境清寒狀況視同無效,家境說明如:學生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致有學業中輟之虞……等)。
(三)師長推薦書(如附檔):需載明家境困難點,請師長以標準信封密封,並於封口簽章。
(四)歷年成績單正本: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由本組統一送請註冊組計算並加註112學年學業平均成績。新生請檢附高中職歷年成績單正本。
(五)在學證明。
(六)全戶含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