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校外獎助學金】(含碩博班及其新生)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113年「鄭豐喜大學/研究所獎學金」,請於113年10月15日前,自行送件。

113年10月15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鄭豐喜獎學金」:

一、金額及名額:申請者全數錄取,獎金依評等發放1~4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碩博班及其新生)、大二至碩博班、未逾35歲、肢體障礙學生、非延畢生、112學年學業成績達60分(新生繳交入學考試成績單正本)、需推薦函、需參加該會「鄭豐喜同學會」並同意該會公佈錄取迷單、願參與該會指定公益事務之義工時數、受邀出席頒獎典禮不得缺席(補助車馬費及送紀念品)。
該會尚有「助學金~認養清寒優秀肢障學生」,金額:3萬6千元,家境清寒學生如有意願被認養,請於申請書助學金勾選「願意」,並加填「家境調查表」,餘請詳閱下列說明事項、附檔及該會官網 https://www.cfh.org.tw/

三、注意事項:
(一)於申請表勾選申請「助學金~認養清寒優秀肢障學生」者:經甄選入圍者,不得放棄,否則今後拒絕受理其申請。
(二)自傳及生涯規劃報告,已申請過者可免繳(亦可重寫),但請附影本(註明原呈送年度),否則視同缺件。
(三)自傳、生涯規劃報告及社福論文該基金會保留選擇佳作,刊登該會出版物之權利。

四、欲申請本校成績單、排名、操行、獎懲證明等方式,如附檔。
五、應檢附文件:
(一)推薦函:檢附下列”任一”推薦函(請一併填列申請書推薦保證人欄位資料,並親筆簽名):
1.師長推薦函。
2.教育主管機關或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之董監事或贊助人推薦函。
(二)申請人最近之全身彩色生活照2張(各異)︰照片需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如證件用大頭照或半身照片)一律退件。
(三)申請表:
1.獎學金承辦單位「學務處生輔組、負責老師「何淑芬」、學校電話04723105#5718」、e-mailhosf@cc.ncue.edu.tw]
2.家境清寒學生如願被認養,亦請於申請書助學金勾選「願意」,並加填「家境調查表」。
3.申請中或已領其他機關團體之獎助學金〔含各政府機關固定獎助金〕,應於申請表詳實填報。
4. 加分項目(去年獲獎生必填):於該會網站或「鄭豐喜同學會」FB參與無障礙議題程度。
(四)檢附在學證明及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五)自傳(影響清寒程度評比):達1,500字、敘述家境狀況、障礙原因、心路歷程成長歲月。
(六)生涯規劃報告(優劣影響學業成績評比等級):達1,500字,敘述對未來的規劃、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
(七)社福論文(影響社會責任評比等級):
題目「行動不便者交通無障礙:檢討我國國際機場/港口無障礙問題面面觀」。論文優良者:另頒「論文獎」,特優等級:1萬元1名,優等獎2,000元(不限名額),佳作獎1,000元(不限名額)。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