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0月11日前,送件生輔組
113年「建大(彰化縣)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2萬5千元。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大學部、彰化縣籍(身障生不受地區限制)、低收、中低收、特境或家境清寒(檢附學校清寒證明推薦函)、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學金、112學年學業成績達70分、各科皆及格、操行(綜合表現)達80分、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舊生由本組統一查核),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或該會官網https://kenda.org.tw/scho/
三、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方式,如附檔4。
四、應檢附文件(送件時,請於本組上線勾選「繳交校外獎助學金資料」及登記「切結未領其他獎助學金」):
(一)申請表
(二)在學證明
(三)成績單:請檢附歷年成績單,由本組統一送註冊組人工計算加註112學年成績,大一學生檢附高中職112學年成績單(需有獎懲及綜合表現資料)。
(四)6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五)清寒證明(二擇一):
1.低收、中低收、特境證明。
2.學校家境清寒推薦函(如附檔3):
(1)需說明家庭生活清寒情況,並請師長推薦簽名。
(2)此類身分,最多限2名,並請檢附父母及學生3人戶籍謄本及財產、所得清單,以利審查排序。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本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