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類【校外獎助學金】113-1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金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未指定學校類及感恩基金會獎項),請於113年9月23日前,送件生輔組初審。

113年9月23日前,送生輔組初審--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金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未指定學校類及感恩基金會獎項):

一、 金額:1萬~4萬元
二、 適用對象:
(一)含各學制新生、應屆畢業生、及碩博班、非公費生、113-1學期未領其他單位獎學金、112學年度平均學行成績皆達80分各科皆及格(技藝類競賽成績優良者學行及體育成績達60分即可,不需各科皆及格)、體育成績達70分。「技職(藝)類」成績優良:指獲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3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3名。

(二)該會尚有以『志工時數』為申請要件之2項獎助學金(1)113 學年度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2)113 學年度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三)該會獎學金獎項繁多,規定各有不同,請自行參閱附檔2「未指定學校獎學金名額分配表」,餘請務必詳閱下列說明、附檔及該會官網。各項申請規定、申請表及及Q&A亦請至該官網詳閱並下載(如附檔3),網址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stipalation.php

三、注意事項:
(一)應檢附文件:
1學生證:一律以在學證明代替。
2清寒證明:除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證明外,亦可檢附師長清寒證明(該會對此認證效力高於村里長證明,可參考附檔13自行製作)或師長推薦函(需描述學生家庭狀況並請師長簽名),或其他證明文件。
3請務必依申請之獎學金指定條件加附所需證明文件(各項獎學金指定條件及對正本或影本之規定亦各有不同,請務必詳閱附檔及該會官網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download.php
4申請本校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等方式,如附檔4。
(二)本獎助學金獲獎前後皆有不得兼領限制:獲獎後,如又獲其他單位獎助學金,需擇一放棄。
(三)大一新生:
限申請高中職或無學歷限制之獎項或附檔2分配表最後一項「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學金」
(四)轉校生、插班生請向原學校送件申請。
(五)依來函規定,每項獎學金依據各該申請條件,最多擇優3名函送申請,每人最多申請2項、錄取1項。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web.ncue.edu.tw/p/412-1039-323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