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請於113年10月7日前,自行送件。

C類【校外獎助學金】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請於113年10月7日前,自行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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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助對象:設籍於桃園市且達六個月(含)以上。
【二】獎助名額、金額:
1.大專組:大專院校(專科學校五專制,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每名金額新台幣貳萬元至參萬元整。
2.高中組:高中、高職(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至貳萬元整。
【三】獎助條件:
1.申請時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含)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為65分(含)以上),如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2.申請時前一學年未有受記小過(含)以上懲處之紀錄。
3.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情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需附上證明)。
(一)申請時為113年度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二)申請時前一年度原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卻因申請人或申請人同具學生身分之兄弟姊妹為
改善家庭經濟打工兼職,致遭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有收入而失去前述補助資格者。
(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親屬中,負主要生計責任者不負家計、失業、死亡、罹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四)遇其他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四】報名辦法:
1.填妥相關表格:(請至申請書下載區下載)
(1)本會「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2)在學證明正本(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
(3)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有校方成績證明章,大一新生請提供高
三上下學期成績單。
(4)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不得省略記事。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其他家庭特殊身分證明文件。
(6)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請以A4尺寸裁切) 。
(7)請提供由里長、學校師長、財團(或社團)法人之社工等任一出具之推薦證明函。
2.申請時間:每年度自公告至民國113年10月7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3.郵寄方式:
報名資料、以書面紙本郵寄方式申請,需以A4規格寄件,請勿摺疊請以掛號郵寄至:
330063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38號10樓之一
利晉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 收
三、餘申請書下載、Q&A等資訊,請點閱官網連結: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
https://www.edu.tw/helpdrea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