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D類 112-2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 「113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113年6月11日前,送組蓋章後郵寄:

一、獎助內容:
(一) 金額: 2萬元
二、適用對象:
【學生獎】田徑或游泳成績優良者、大專組(符合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一般組學生)、體育專業組(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及符合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學生)等五組。
身心障礙組: 凡品學兼優之身心障礙同學參加田徑、游泳運動比賽成績優異者,得分別參加各組申請。
【教練獎】擔任運動教練且長期指導田徑或游泳運動成績優異。
【特別獎】凡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1)對田徑、游泳之學術、指導方法等,有深入研究或新發現或具實用價值,經 出版著作或發表論文,受到體育界重視者。
(2)對田徑或游泳運動之發展有持續且卓著之貢獻者。

三、申請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或獎懲證明方式,如附檔
四、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112-1成績單
(三)個資、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四)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五)參賽成績證明:
1. 參加各縣市級以上運動會或錦標賽,田徑、游泳項目所創造之優異成績證明 3 件。例如:大會頒發之載明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為便於審核作業,請自行縮印至A4 規格,並選擇最優 3 件)。
2. 上項紀錄締造規定期限:自民國 112 年 6 月 1 日至 113 年 5 月 31 日止。
3. 申請以個人成績紀錄為限,團體接力項目不予審查。
七、注意事項:
(一)該會審查時,得與申請人、學校及推薦人進行電話審核或訪談。申請人若未接受電話審核,面談之情形或資料給予不全,錯誤或經查不實,將失去資格。
(二)若獲獎者不同意公開姓名,需事先以書面向該會表示反對。
(三)獲獎者需出席領獎。
(四)如有疑問,洽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承辦人黃小姐,請優先以E-mail:scholarships@chf.ngo方式聯繫, 聯絡電話:(02)2551-5211分機241
(五)該會網址:https://pse.is/62en2h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stuaff01.ncue.edu.tw/files/11-1020-323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