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類【校外獎助學金】112-1學期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大碩清寒獎助學金」,請於112年10月20日前,自行送件申請。
112年10月20日前,自行送件(電子檔及紙本皆須需e-mail及郵寄)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112年大碩清寒獎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
(含新生)、本國籍、大學部、非公費生、111-2學業成績達80分、操行達85分、未受懲處、家境清寒(詳應檢附文件說明)或突遭變故致經濟困難者、未領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或優待補助(低收例外)、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未領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補助。餘請詳閱下列說明及附檔或該會官網 http://www.taso.org.tw/2.html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獎懲證明、戶籍謄本、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等申請方法及全戶定義,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需黏貼1吋大頭照、推薦人欄位需師長簽名。
(二)111-2學期成績單:新生請繳交本校在學證明及高三下學期成績單(需包含獎懲、綜合表現或日常表現等可取代操行、德育成績之資料)。
(三)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四)突遭變故或清寒證明文件(任選一項):
1.低收、中低收、特境證明正本。
2.突遭變故及其他家境清寒者:
“全戶”111年個人所得清單、財產清單(不論有無,皆須檢附以資證明),突遭變故者請加附突遭變故佐證資料。全戶定義如附檔(#112.9月更新…)。
(五)其他(非必備):
如擬檢附下列證明,請洽生輔組辦理(需掃描QR code上線填寫「切結未領」登記):
1.未領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補助
2.未領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或優待補助(低收不需檢附)。
五、注意事項:
1.電子檔及紙本皆須需e-mail及郵寄,e-mail主旨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寄件後5個工作日內如未收到回信,需電洽該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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