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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9月28日前,自行送件
(New)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主題三:關懷大學院校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
一、 金額:1萬5千元至2萬元
二、 適用對象(以下3項條件皆須具備):
(含碩班新生及碩班)1.本國籍且具台灣戶籍 2.突遭變故致經濟困難(含特境子女)、或低收或中低收 3.非延畢生、111-2學期學行成績皆達80分、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碩班新生請以大四成績申請,獲獎金額比照大學部。應檢附資料註明正本者,不可檢附影本。
三、在學證明、成績單、獎懲證明或全戶所得清單申請方式,如附檔。
四、應檢附文件(需依序排列整齊,限正本項目,不得提供影本):
(一)申請表:需填寫申請事由及家庭概況(至少100字)。
(二)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三)突遭變故或低收、中低收證明:
A:低收、中低收證明正本
B:以突遭變故(含特境子女)申請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全戶”111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單
2. 全戶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含記事)
3.突遭變故證明:醫療或疾病相關(如家中主要經濟收入者診斷證明、醫療費用單據、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卡、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貼在A4同一頁)
(五)在學證明正本
(六)成績單正本
(七)歷年獎懲紀錄:9/28當日下午4時前可於寶山學務處申請,餘請至進德校區申請。
(八)非必備:大學或碩士就學期間之社會公益服務證明文件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料需正確提供(如需正本卻提供影本,視同缺件),資料齊全者才會列入評選;如申請截止後,不受理補件。
(二)通知方式以email為主,申請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的常用信箱。
(三)申請截止後,經評審小組審查確定獲獎名單,會通知獲獎學生要將收據(正本)及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郵寄給本會進行財會驗收作業,驗收完成後方進行匯款。(未獲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p/412-1039-323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