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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3月21日中午前,送件生輔組審核推薦
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1年春季獎學金」:
一、金額:8千元。
二、名額:本校推薦正取名額原為10名,經本組致電爭取增列為20名,備取若干名(獲獎學生如放棄領取本獎學金或無法完成服務時數時,依序電洽通知備取者)。
三、適用對象:
本國籍、大學部、非延修生、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學生本人或家長),且需確認可完成注意事項規定後再送件申請,以免影響自身後續申請該校外獎助學金權益(本組將查核志工服務及出席領獎情形),請務必詳閱下列事項及附檔1~4。
PS:
本獎學金「限彰化區學校申請,無成績限制或不得兼領規定」。本校名額原為10名,經電洽積極爭取增列至20名,備取若干名((獲獎學生如放棄領取本獎學金或無法完成服務時數時,依序電洽通知備取者)。鼓勵符合申請條件且確認可完成注意事項規定者,踴躍依限送件申請、由本組審核推薦,申請規定、服務日期及內容,詳如來函(如附檔1)。
四、注意事項:
(一)本組將查核獲推薦者擔任發心志工及報到出席領獎情形,申請人務必先行確認「確實可完成發心志工規定及準時報到出席、全程參與領獎等規定」後再送件申請。如獲獎後無法完成10小時志工,或因故放棄領取者,需於"4月12日前"電洽淑芬姐通知備取人員遞補,若未告知或5月7日上午未出席領獎或遲到者,無法領取獎學金並視同影響備取者權益,列入後續申請校外獎助學金審核考量因素,請務必注意。淑芬姐聯絡方式:FB私訊致電「何淑芬」或電0915-556707或本校分機5718。
(二)發心志工10小時(服務內容請詳閱附檔1):
1.讀書會2小時(任選1場):
4/17(日) 或 4/24(日) 9~11時 (地點:彰化分院,地址:彰化市民生南路56號)。
2. 志工服務8小時(任選下列場次累計達8小時):
(1)4/9(六) 彰化火車站前捐血活動8~12時 或 12~16時或8~16時(電洽彰化分院蔡小姐04-7270006#213)。
(2)4/16(六)民權市場義賣7~11時(電洽彰化分院)。
(3)於 `5/2前` 至彰化或員林分院擔任發心志工:
a.彰化分院:週一至週六 9~21時,週日9~18時(電洽彰化分院)。
b.員林分院:週一至週六 9~19時,週日9~18時(電洽員林分院04-8335600,地址:員林市林森路139號)
(三)5/7上午8時30分前,報到領獎並"全程參與"頒獎典禮(本組將查核學生出席領獎情形):
報到時間:5/7上午8:30前,未出席或遲到者該會不受理報到及領獎(視同影響備取者權益,將影響自身後續申請該校外獎助學金權益),典禮時間:8:30~12點(需全程參與),配合疫情,請配戴口罩出席,並攜帶”身分證、印章”俾利當場領取獎學金,
五、審查及推薦順序:
以家庭變故致影響就學或生活者為優先、次為經濟不利程度、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排序相同時以前一學期操行成績、班排比序較高者為優先,餘請詳閱附檔1~4。
六、在學證明、成績單、排名、獎懲證明、戶籍謄本及財產清單、所得清單申請方式,如附檔4。
七、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及申請名冊(如附檔2~3)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戶政事務所全國連線,滿18歲以上即可至彰化戶政事務所申請(需告知要申請獎助學金才能特例),建議攜帶身分證跟250元一併申請自然人憑證(日後可隨時上線申請)。
(三)在學證明
(四)家境清寒證明(低收~村里長清寒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學生本人或家長)。
備註: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