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2月18日前,送件生輔組
外交部110學年度「外交獎學金」
(一)金額:預定為2萬5千元。
(二)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籍且在台設有戶籍。
2.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 門以上(5門課程中應有一門外文,如未修讀外文,除外交等5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但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 2 門為限。
2.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80分以上,且109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需達80分,體育成績達75分(未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3.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經驗者為優先。
(三)注意事項:
1.需撰寫自傳一篇,含自我規畫和志向說明。
2.需撰寫一份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含與國際關係、外交、全球化等相關議題。
備註:
1.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2.「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