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類 【校外獎助學金】內政部移民署「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共4項,請於110年3月2日至3月9日間送件生輔組初審。

110年3月2日~3月9日前送件生輔組:
請依限將申請資料送本組或以電子檔寄至act5718@gmail.com ,經初審通過由本組上線登錄列印後,另於3月12日公告請通過初審之學生於3月15日前,至生輔組領取編有流水號之申請表,送請導師及家長簽章後於110年3月26日前送件生輔組推薦。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金額: 8千~1萬2千元,可推薦名額為各1名(共2名)。
(二)申請條件: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非公費生、一年內無重大違規記錄、未領有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關機構 “成績優秀性質獎學金或獎勵金”(低收、中低收或領取清寒類別之助學金不受此限)、109-1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85分,研究生達80分(本校成績單為加權平均成績,請自行以鉛筆於成績單換算為總平均成績)。

二、清寒助學金:
(一)金額:8千~1萬2千元,可推薦名額為各1名(共2名)。
(二)申請條件: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非公費生、低收、中低收、一年內無重大違規記錄、109-1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70分(本校成績單為加權平均成績,請自行以鉛筆於成績單換算為總平均成績)。

三、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
(一)金額: 1萬5千元,無名額限制。
(二)申請條件:新住民子女且具有109年教育部「總統教育獎」獎狀者。

四、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
(一)金額:5千~1萬元,無名額限制。
(二)申請條件:新住民子女、一年內無重大違規記錄、最近3年(107~109學年)於全國性比賽獲獎(詳閱附檔)。

五、注意事項:
(一)請注意各項資料繳交或填寫之日期,3月2日至3月9日間送至生輔組初審,3月12日公告初審名單後請於3月15日前至生輔組領取編有流水號之申請表,請導師及家長簽章後於13月26日前送件生輔組。
(二)送件應附文件請詳閱附檔。
(三)可同時送件優秀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本組將依資料擇一推薦。
(四)此計畫另有「新住民證照獎勵金」,金額:5千~3萬,無名額限制,申請期限:
110年3月31日前,自行上線報名並下載該系統制式具流水號之申請表,列印簽名後寄送 ,請詳閱 /p/405-1039-18544,c1939-1.php?Lang=zh-tw

備註:
1.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
2.「校外獎助學金Q&A」網址:https://reurl.cc/3LboZ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