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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獲獎者,本校將以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家長知悉。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皆須含記事。建議18歲以上未滿20歲之未成年者,攜帶身分證及250元至戶政事務申請自然人憑證,可隨時上線申請並於1小時內收到通知下載電子戶籍謄本。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04#dBwPmh
一、109年9月26日前,自行送件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陽光金楷模獎學金」:
(一)金額:標竿獎:1萬3千元
楷模獎:8千元
(二)適用對象:(含新生、應屆畢業生)、本國籍、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位爲重大燒傷或顔面損傷者(顔面損傷者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傷疤)、
(三)注意事項:
1.本獎項可與陽光獎助學金同時申請
2.評選結果將於109年11月中旬書面通知,并于同年12月份陽光獎助學金頒獎典禮活動正式授獎。
(四)應檢附資料:
1.申請書
2.自傳
3.親友,社工,師長,其它重要他人之推薦書
4.近三個月内戶籍謄本
5.在學證明
6.醫師診斷證明或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顏損者需檢附照片)
7.受推薦人生活與相關事跡照2張,榮耀事跡之獎狀,照片,剪報等佐證資料
二、109年9月26日前,上線申請並列印寄送 https://goo.gl/v3VFYg
仁寶電腦「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一)金額:1萬元
(二)適用對象:重大燒傷、顏面損傷者(頭頸臉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優先錄取未請領陽光基金會同年度其他獎助學金者,送件請寄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餘請詳閱附檔或該會「獎學金申請說明」網頁https://scls.sunshine.org.tw/
(二)應檢附文件:(1)初次申請:需附醫師診斷證明或損傷事實之全身照片(顏損者需檢附照片)、申請書、600字以上之自傳(以稿紙或電腦打字撰寫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家庭概況及求學經驗、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申請方法請參閱本組獎學金Q&A網頁, https://goo.gl/awQfvs)。(2)非初次申請陽光獎助金系列者,免附損傷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檢附文件請依線上申請書規定順序排列,勿以釘書機裝訂。
(三)陽光電腦獎助學金計有下列二種(擇一申請):
1.電腦優秀獎助學金:金額1萬元,需附108/7/1~109/6/30期間,參加政府檢定通過證明(不可為TQC檢定或校內自行舉辦之任何檢定)。
2.電腦傑出才藝獎:金額1萬元,需附108/7/1~109/6/30期間,參加國內外政府單位、學校或民間團體舉辦之各項電腦比賽得獎證明(至少須為校際比賽之獎項)。
*****備註:另有更多校外獎助學金獎項,詳如生輔組「校外獎助學金一覽表」 https://goo.gl/KSdoK9